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统计方法系统
XF/T 185—2025

🔥 工作台

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统计方法 · XF/T 185—2025 · 2025年8月1日实施 · 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

标准编号
XF/T 185
代替XF 185—2014
经济损失构成
3
直接财产+处置费+伤亡费
统计方法
6
种核心计算方法
损坏等级
4
轻/中/重/完全
设备年限参考
40+
类设备使用年限
文物建筑保护级别
4
国家级至县市级
核心公式:火灾直接经济损失 =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 + 火灾现场处置费 + 人身伤亡支出费
适用范围:本文本适用于单起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
主要变化(对比2014版):
· 标准性质由强制性改为推荐性
· 增加"整体消算法"简易统计方法
· 增加"火灾现场处置费"和"人身伤亡支出费"统计章节
· 剔除了"实际价值法"
· 增加了"案例比照要求"
📑 标准目录
#章节内容
1范围适用单起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统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5907.4、GB/T 6721
3术语和定义9项核心术语
4统计要求货币计量/采信/价格取值/案例比照
5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简易统计+一般统计
6火灾现场处置费统计单起统计法+平均值统计法
7人身伤亡支出费统计医疗费/丧葬抚恤/补助救济
附录A损失分类界定范围规范性附录
附录B成新率确定方法规范性附录
附录C损坏等级及烧损率确定规范性附录
附录D文物建筑保护级别/调整系数规范性附录

📖 术语和定义

9项核心术语

术语定义一览
术语定义
3.1 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单起火灾导致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火灾现场处置费、人身伤亡支出费之和。
3.2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在火灾中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淹压、辐射以及在灭火抢险中因破拆、水灌等所造成财产(不包括货币、票据、有价证券等)减少的价值。
3.3 火灾现场处置费灭火救援费(包括灭火剂等消耗材料费、水带等消防器材损耗费、消防装备维护或损坏费、现场清障调用车辆大型设备及人力费)及灾后现场清理费之和。
3.4 人身伤亡在发生火灾之日起30日内,人员因火灾或灭火救援中的烧灼、爆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砸压、碰撞、坠落、跌落等原因导致的死亡、重伤、轻伤、轻微伤的情况。
3.5 烧损率财产在火灾中直接被烧毁、烧损、烟熏、淹压、辐射、爆炸以及在灭火抢险中因破拆、水灌等所造成的外观、结构、使用功能、精确度等损坏的程度。用百分比(%)表示。
3.6 重置价值重新建造或重新购置财产所需的全部费用。
3.7 成新率灾前建筑、设备等财产的新旧程度。用百分比(%)表示。
3.8 残值财产因火灾损失剩余的残值价值。
3.9 过火面积火灾高温作用所涉及的范围。

📌 统计要求

4项基本要求:货币计量、采信要求、价格取值、案例比照

4.1 货币计量要求
计量货币人民币,单位为元,计算过程中不足一元的四舍五入
外币折算按失火当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兑换牌价的现钞买入价折算成人民币
4.2 采信要求
#可作为统计依据的机构
a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机构
b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等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经办机构
c建设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检测机构
d文物主管部门设立的文物鉴定机构
e医疗机构、伤残鉴定机构
f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g保险公司、保险公估机构
h其他有资质的专业机构
4.3 价格取值要求
a) 政府定价包括工程定额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按政府定价计算
b) 政府指导价按照规定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确定价格
c) 市场调节价参照同类商品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4.4 案例比照要求:内容中未提供详细规定,但标准新增了此要求。

⚡ 简易统计

5.1 简易统计方法:调查验证法和整体消算法

适用范围:简易统计适用于特定场景下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标准将"调查验证法"和"整体消算法"一并归为"简易统计方法"。
5.1.2 简易统计方法
方法说明
调查验证法对受损单位/个人申报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进行调查验证
整体消算法(新增)标准新增的简易统计方法,具体详细规定见标准正文

📊 一般统计

5.2 一般统计适用于所有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统计

5.2.3 统计步骤
步骤内容
5.2.3.1 调查验证有效证明材料复核;查问当事人、证人;现场点验等
5.2.3.2 损失物识别①直观判定:现场点验辨识清点
②证据推定:借助账目、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和现场残留物痕迹等证据
③最大量判别:损失物数量不能超过可容纳总量
5.2.3.3 方法选择根据损失物类型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见下方详细说明)
5.2.3.4 统计计算按选定方法进行计算
5.2.3.3 方法选择对照表
#损失物类型推荐方法
a完全烧损或部分烧损且修复不经济的建筑构件、设施、装修、设备、家电家具等残值法 (5.2.4.1)
b部分烧损可修复且修复经济的建筑构件、设施、装修、设备、家电家具等修复价值法 (5.2.4.2)
c消防装备损坏毁损修复价值法 (5.2.4.2)
d贵重物品、图书期刊、城市绿化、农村增绿等市值法(市场法) (5.2.4.3)
e产品商品类成本法 (5.2.4.3/5.2.4.4)
f文物建筑损失文物建筑重建价值法 (5.2.4.5)
g珍贵文物、保护动植物等难以计算的专家组评估或文字描述
h无法统计的损失物可不做损失价值统计或仅做文字图片描述
i车辆损失保单出险费用、修复费用或参考二手车市场价格
j低值易耗品、衣物杂品类按烧损前财产总量价值20%计算
简易统计公式(5.1 概述区):
L = P × A₁ × R₁ × k₁
其中:L=损失额(元),P=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元/m²),A₁=过火面积(m²),R₁=烧损率,k₁=起火场所调整系数
起火场所调整系数 k₁
类别场所调整系数
居住类砖混结构单层建筑1.00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层建筑1.10
高层建筑1.80
木结构0.80
室外类木结构、简易搭建0.50
室外电线、农业大棚0.50~1.00
室外杂物类0.01~1.00
烧损率取值(简易统计):根据现场过火区域整体情况综合判定,按轻微(5%)、轻(20%)、中(50%)、重(100%)四种情况取值。工程造价数据可通过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等官方网站查询。

📐 评估方法与公式

5.2.4 一般统计的6种核心计算方法

5.2.4.1 残值法 — 适用于完全烧损或部分烧损且修复不经济的损失
公式(3):L = V × R₁ - V₀

L — 损失额(元)
V — 重置价值(元)
R₁ — 烧损率(%)
V₀ — 残值(元)
说明:烧损率等于100%时,扣减全部残值;烧损率小于100%时,扣减毁损部分残值。
5.2.4.2 修复价值法 — 适用于部分烧损可修复且修复经济的损失
公式(4):L = (J + F + G + Q) × R₂ - V₀

L — 损失额(元)
J — 主材价格(元)
F — 辅料价格(元)
G — 工时费(元)
Q — 其他费用(元)
R₂ — 修复后与烧损前状态差异修正系数
V₀ — 残值(元)
重要:当修复费用大于财物现有价值的70%时,推定全损,应选择残值法计算。
5.2.4.3 市值法(市场法) — 适用于贵重物品、图书期刊等
公式(3)变体:L = M × R₁ - V₀

L — 损失额(元)
M — 市值(元)
R₁ — 烧损率(%)
V₀ — 残值(元)
5.2.4.4 成本—残值法 — 适用于产品类、商品类
公式(5):L = C - V₀

L — 损失额(元)
C — 成本(元)
V₀ — 残值(元)
产品类、商品类成本按4.3取值。商品的成本只计算购进价、税金、运输费、仓储费等。
注意:随着时间推移价值不降反升的商品不适用此法,如古董、文物等。
5.2.4.5 文物建筑重建价值法 — 适用于文物建筑损失
公式(6):L = C₁ × (k₁ + k₂) × R₁

L — 文物建筑损失(元)
C₁ — 文物建筑重建费(元),按古建筑修缮概(预)算定额取费
k₁ — 保护级别系数(见附录D)
k₂ — 调整系数(见附录D)
R₁ — 烧损率(%),按附录C"结构体系"规定确定

🧮 残值法计算器

L = V × R₁ - V₀

📋 参数输入

损失额 L

🔧 修复价值法计算器

L = (J + F + G + Q) × R₂ - V₀

📋 参数输入

损失额 L

🏪 市值法计算器

L = M × R₁ - V₀

📋 参数输入

损失额 L

💰 成本法计算器

L = C - V₀(成本-残值法)

📋 参数输入

产品类、商品类成本按4.3取值。商品的成本只计算购进价、税金、运输费、仓储费等。随着时间推移价值不降反升的商品(如古董、文物)不适用此法。
损失额 L

📦 简易统计总公式计算器

损失额 L

🏛️ 文物建筑重建价值法计算器

L = C₁ × (k₁ + k₂) × R₁

📋 参数输入

文物建筑组、群中的单座文物建筑,调整系数可取负值(减值情况:-1.0, -0.5),代表次要附属建筑、现代重建建筑等。
文物建筑损失 L

📂 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分类界定范围

附录A(规范性)· 损失统计分类及界定范围

表A.1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分类界定范围
损失分类界定范围
建筑类损失
建筑构件损失在建、在用建筑的构件损坏损失,如梁、柱、楼板、墙体、门窗等,不包括文物建筑损失
建筑设施损失工业、民用建筑中供水、供电、供暖、空气调节、通信、消防等设施设备损失
房屋装修损失工业、民用建筑中室内外装修损失
装置装备及设备损失
装置装备及设备各种生产线、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如场(厂)内专用车辆、吊车等)、化工装置、各种罐、电子设备、医疗设备、机电设备、大型农机具、铁路车辆等损失,不包括家用电器和车辆损失
家庭物品类损失
家电家具等物品家用电器、家具、灯具、乐器、健身器械等较大件的家庭财产损失,不包括木器家具乐器收藏品等贵重物品损失,红木家具等归贵重物品类
衣物杂品家庭中使用衣物鞋帽、炊具、餐具、玩具、化妆品、床上用品等家庭日常生活用品的损失
车辆类损失
车辆除场(厂)内专用车辆之外的在用/在售车辆(含新能源车辆),如各类轿车、客车、载货汽车、城市交通车辆等。车辆制造厂成品车按产品类损失统计
产品类损失
产品农业类(养殖、种植、畜牧、林木、草原)和工业类在生产过程中的成品、半成品、在产品、原材料等(含企业库存)以及车辆制造厂成品车等
商品类损失
商品商业流通领域的产品(含商业仓储)损失,包括零售商品、装修材料、原材料、燃料、4S店仓储车辆等,不包括商品房
保护类财产损失
文物建筑损失被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古建筑群、纪念建筑等
珍贵文物损失珍贵文物
保护动植物保护动物
其他财产损失
贵重物品损失古玩等收藏品、金银制品、珠宝、红木家具、贵重工艺品、贵重服装箱包等
图书期刊损失图书、期刊、资料、磁盘(不包括信息存储)等
低值易耗品本身非固定资产的各种常用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等。特征:单位价值较低、使用期限短、易损耗
城市绿化损失城市绿化损失
农村增绿损失农村家庭小粮仓及粮食被道路损毁损失等
家庭住宅按建筑类损失统计,家用车辆按车辆类损失统计,家庭贵重物品按贵重物品类损失统计。

📅 成新率确定方法

附录B(规范性)· 设备总使用年限参考值及成新率计算

🧮 成新率辅助计算器

成新率公式:成新率 = (总使用年限 - 已使用年限) / 总使用年限 × 调整系数 k × 100%
年限成新率 = 预计尚可使用年限 / 总使用年限 × 100%
成新率
表B.2 设备类总使用年限参考值
设备名称总使用年限(年)
通用设备
动力设备、传导设备、非生产设备及器具等18
复印机、文字处理机、电脑、手机等5
运输设备、机械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等通用设备10
储能柜10~15
电力工业
电力工业专用输电线路32
电力工业专用配电线路15
电力工业专用发电及供热设备、变电配电设备20
其他工业
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8
核工业专用设备、核能发电设备22
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自来水、燃气设备29
机械/石油/化工等工业专用设备10
车辆类
微型出租客运汽车8
三轮车/装有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车9
中型出租客运汽车、小型教练载客汽车等10
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二轮摩托车等12
公交客车、其他摩托车15
租赁经营汽车、大型教练载客汽车、其他载货汽车等15
大型非经营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20
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30
小/微型非经营载客汽车、大型非经营轿车60万km
轮式专用机械车50万km
飞机10
专用运钞车7
电动自行车5
交通运输
电气化铁路供电系统10
港口装卸机械及设备、运输船舶、铁路机车等16
铁路通信信号设备、通信导航设备等7
邮电通信线路、邮政机械设备10
集装箱7
建筑设施
供电/供热系统设备、中央空调设备18
电梯、自动扶梯10
消防安全设施、设备10
营业/办公/家用
经营柜台、货架4
音响设备、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10
纯毛地毯8
办公用家具设备15
洗涤设备、营业用家具、游乐场/健身房设备8
乐器
钢琴16
电子乐器7
其他乐器8
农业机械
农用飞机及作业设备、联合收获机等8~12
起重机械、挖掘机等8~10
单轮电动起重机、混凝土泵等5
专用设备
材料试验设备、测量/计量/测绘仪器8
编辑/录音/录像/印刷等设备6
电影/照相/监控/闭路电视等设备10
影片加工/印刷设备12
表B.3 调整系数取值
条件调整系数 k
使用0.5年内(含0.5年)1
使用0.5年~3年(含3年)0.9
使用3年以上1
设备铭牌或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注明具体使用年限的,总使用年限宜参照标注的使用年限值。

🌡️ 损坏等级及烧损率确定方法

附录C(规范性)· 建筑类和设备/车辆类损坏等级评定

🌡️ 烧损率在线估算

烧损率范围
表C.1 建筑类损坏等级及烧损率
损坏等级烧损率评定标准概述
轻度损坏 Ⅰ0~20%轻微或间接遭受烧灼作用,结构材料仅轻微影响,未降低构件承载能力,可不采取措施或仅提高耐久性措施即可恢复
中度损坏 Ⅱ20%~50%中度烧伤未对结构材料及性能产生明显影响,尚不影响结构安全,采取局部处理和修复措施方能恢复
重度损坏 Ⅲ50%~80%重度烧伤明显影响结构材料或性能,明显受热后开裂,需加固或局部更换措施方能恢复
完全损坏 Ⅳ80%~100%结构破坏或部件垮塌,承载能力丧失或大部分丧失,需彻底加固或拆除更换,或已无修复价值需拆除重建
表C.2 设备/车辆类损坏等级及烧损率
损坏等级烧损率评定标准概述
轻度损坏 Ⅰ0~20%仅外观或少量零部件受损,使用功能和精确度未受影响,通过一般维护保养小修即可修复
中度损坏 Ⅱ20%~50%部分零部件损坏,部分使用功能降低或丧失,需中修工程修复
重度损坏 Ⅲ50%~80%大部分或关键零部件损坏,大部分功能降低或丧失,需大修工程修复
完全损坏 Ⅳ80%~100%烧损后无法修复使用,或失去全部使用价值,或修复不经济

🏛️ 文物建筑保护级别系数、调整系数

附录D(规范性)

表D.1 文物建筑保护级别系数
文物建筑保护级别保护级别系数 k₁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0
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保护单位3.0
县、自治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
法定文物保护单位2.0~4.0
表D.2 单座文物建筑保护级别调整系数
保护级别一般情况 k₂增值情况 k₂取值说明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00.5, 1.0, 1.5, 2.0依文物价值高低取值。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取值不得小于1.0:
a) 在国际、国内仅有、有极高文物价值
b) 有极高文物价值的典型实物
c) 建筑上有创造发明
d) 与重大科学成就有关
省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00.5, 1.0依文物价值高低取值,应组织专家评审
表D.3 文物建筑组、群中单座文物建筑调整系数
保护级别一般 k₂增值 k₂减值 k₂
全国重点00.5, 1.0, 1.5, 2.0-1.0, -0.5
省级00.5, 1.0-1.0, -0.5
县市级00.5, 1.0-0.5
减值情况适用条件:
a) 次要的附属建筑
b) 现代重建的文物建筑或现代经过重大维修(新构件占70%以上)的文物建筑
c) 文物价值明显低于该文物建筑组、群中其他文物的
文物建筑中现代纪念建筑调整系数均取0。

🚨 火灾现场处置费统计

第6章 · 单起火灾统计法 + 平均值统计法

表A.2 火灾现场处置费统计分类界定范围
损失类别细分界定范围
灭火救援费灭火剂等消耗材料费灭火救援过程中使用的灭火剂、水、汽油、煤油、电池用电等消耗的材料费用
水带等消防器材损耗费灭火救援过程中使用的水带、手提器材消耗费用
消防装备维护或损坏费现场使用的各种消防车辆、水泵及其附属装备造成的维护或损坏费用
清障调用车辆、大型设备及人力费调用清障车、吊装车、大型特种机械设备等相关费用(含运输费)及雇用人员清障搬运等费用
灾后现场清理费火灾扑灭后的现场进行第一次清理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设备租赁折旧等
统计方法
方法说明
6.2 单起火灾统计法a) 灭火救援中损耗的物品按当时当地实际价值统计
b) 调用车辆、大型设备、人力及灾后清理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统计
6.3 平均值统计法以消防救援站为统计单位,以上一年度或季度平均值方法统计火灾现场处置费

🩹 人身伤亡支出费统计

第7章

人身伤亡支出费统计
7.1 费用构成医疗费、丧葬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等
7.2 统计依据可依据有关人民政府火灾事故调查组、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医疗机构等单位提供的数据进行统计,也可按照GB/T 6721的有关规定统计
人身伤亡时间界定:在发生火灾之日起30日内,人员因火灾或灭火救援中的烧灼、爆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砸压、碰撞、坠落、跌落等原因导致的死亡、重伤、轻伤、轻微伤。
系统就绪|XF/T 185—2025 · 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统计方法国家消防救援局